甘谷县编办“四种措施”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甘谷县编办“四种措施”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
甘谷县编办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一是严格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和“三个不”,即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坚持把好审批关,坚持从紧从严原则,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 二是不断加强实名制管理。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信息。结合工资联审制度,将各单位工资花名册与《机构编制管理证》逐人核对,杜绝 “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逐步建立相互配合、协调的约束机制。主动与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了财政预算和进人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 四是切实抓好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协作,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依法依纪处理,共同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何小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