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甘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11〕2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水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
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指导手册》和省编办《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机编办发〔2011〕68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国家规定,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的专用网上名称,分为“政务”和“公益”两类专用中文域名。“政务”中文域名主要适用于党政群机关等各级政务部门,“公益”中文域名主要适用于非营利机构。按照上述规定,我市中文域名注册的对象,一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二是社会团体、群众性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从事公益性服务的机构及其他非盈利单位。
全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都应当进行中文域名注册申请与登记。在互联网上已经建立网站或正在建立网站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必须注册中文域名,还未建立网站的其他单位,也应集中统一注册中文域名。其他机构按照自愿原则进行中文域名注册登记。
二、中文域名确定办法
“政务”域名,取名规范为:“单位名称”+“.政务”,或:“单位简称(或其他)”+“.政务”;“公益”域名,取名规范为:“单位名称”+“.公益”, 或:“单位简称(或其他)”+“.公益”。一个单位可同时申请注册多个中文域名,除申请使用全称中文域名外,也可同时申请使用规范的简称注册中文域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申请注册中文域名,要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准的单位名称为基础。以单位全称申请,必须是批准的名称;以简称或其他非单位名称申请,必须与批准的名称或职能业务范围具有相关性,且要便于记忆和识别,不易混淆。
三、组织实施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域名的注册管理实施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市编办具体负责全市实施方案的制定,注册管理工作的宣传、动员部署,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实施工作;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实施工作。
申请注册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注册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式样附后),并登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www.chinagov.cn),点击首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按照操作提示填写注册内容。注册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类型、证件代码、以及上传资质文件等。
2、申请单位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3、申请单位按照市编办业务管理范围,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和机构审批文件(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域名需另附行使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依据)报市直机构编制科审核。
4、申请单位持审核通过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到市编办督查科进行网上审核,并集中向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提交注册申请。
5、申请单位持审核通过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到市编办综合科办理缴费手续。
6、注册通过并经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通知市编办后,市编办通知申请注册单位。
(二)县区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注册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域名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式样附后),并登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www.chinagov.cn),点击首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按照操作提示填写注册内容。注册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类型、证件代码、以及上传资质文件等。
2、申请单位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报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3、申请单位将《域名注册申请表》和机构审批文件(行使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申请“政务”域名需另附行使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依据)分别报同级编办审核办理缴费手续。
4、县区编办分别审核《域名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资质文件。登陆国家域名注册管理网(网址:http://www.chinagov.cn),点击首页“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域名注册入口”进入域名注册系统的“编办管理员登陆”窗口,按照给定的数字ID,进入审核页面办理审核手续,并将域名注册费汇总后上缴市编办综合科,再由市编办统一上缴省编办。
5、注册通过并经省编办电子政务中心通知市、县(区)编办后,市、县(区)编办通知申请注册单位。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设立的机构或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单位,须在批准设立或变更的30日之内,按照上述程序申请注册或变更中文域名。
四、有关具体事宜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机构编制部门要把各县区、各部门申请注册中文域名作为办理其机构编制和登记管理事项的前置条件,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机构编制工作年度考核范围进行考评。
(二)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均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办理中文域名的注册事宜。我市中文域名注册集中申请办理的时间为2011年9月2日至10月25日。10月26日至11月15日为复核完善阶段,主要任务是,对集中注册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完善。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单位顺利完成注册工作,各主管部门汇总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域名注册申请表》及资质文件,一并审核盖章后报至市编办市直机构编制科审核。
(四)中央编办通知规定,申请注册中文域名须缴纳域名注册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政务域名,300元/年/个;公益域名,200元/年/个;国家级贫困县区域内的单位,政务、公益域名均为100元/年/个。每个中文域名按申请使用年限收取,最少按使用两年时长收取。域名注册使用费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统一收取。为方便各部门各单位顺利完成注册工作,加快工作进度,收费工作暂由市编办代理,代收后集中上缴,由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出具发票。
(五)申请单位在扫描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时,扫描模式应为照片级,要保证资质文件的清晰度,文件不得超过2M。
(六)建立QQ群(172434706),该群共享文件有《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指导手册》、《政务域名注册申请表》、《公益域名注册申请表》、《注册单位联系人信息》和培训课件,以上文件仅供参考,注册管理工作主要以本方案为主。
(七)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市中文域名注册工作。请各县区编办于9月7日前将确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市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编办联系人:丁宗平
联 系电话:0938-5624297(传真) 18009381211
Q Q 群:8765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