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编办四项措施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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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编办四项措施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甘谷县编办采取四项措施,严格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机构设置的监督管理。要求对行政机构和内设机构在规格和数量上加强限制,要求事业单位的设置要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审批管理上,对机构设置实行分级审批,对超限额或变相超限额设机构、任意提高机构规格和增挂牌子的情况,要严格查处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是加强职能运行的监督检查。以职能界定为基础对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的配置和结构的确定做好规范,通过监督检查,及时了解职能履行上是不是有缺位、错位和越位现象,进而通过深化改革,对新形势下部门职能的增减变化进行科学的界定和及时的调整。
三是加强编制配备的监督管理。通过加强编制配备管理,严格要求行政机构必须使用行政编制、政法机关必须使用政法专项编制、事业单位必须使用事业编制,不允许出现编制混用、人员混岗的情况,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为载体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在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编制就是法规”、“编制就是经费”的意识。
四是加强人员结构的监督管理。通过对人员结构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岗位构成的方式,合理进行配备,杜绝出现行政机关官多兵少、事业单位其他人员挤占专业技术岗位的现象,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人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