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取消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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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取消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甘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这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又一重要举措。
取消年检后,事业单位将实行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须于每年3月31日前依照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甘谷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公示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举办单位负责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审查;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指导监督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今后,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不再作出年检合格或者不合格决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也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甘谷县事登局将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记录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甘谷县事登局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是否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是否有违规等信息录入其信用记录等向社会公示。此外,还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同时积极运用部门和行业协会对事业单位的有关管理或评价信息,作为监管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全面接受监督,强化公益职能。(陈霞娃)